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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請吃飯(修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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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請吃飯(修文)

[  等了沒一會兒,警察同志就推著一輛二八大杠的自行車過來了,車的後]

等了沒一會兒,警察同志就推著一輛二八大杠的自行車過來了。

車的後座還細心地用蛇皮袋折疊成厚厚的墊包了起來,坐上去軟軟的,一點都不硌震屁股。

姜棉猜這應該是哪個小娃娃的專座,現在便宜自己了。

這自行車看來應該是跟一位好爸爸借的。

至於周悅安,剛到派出所的時候,警察同志問了幾句話,就讓她先回家了。知道周悅安的身體不好,還專門讓人送陪她去坐公交車,並且叮囑要看到她坐上車才能離開。

警察同志騎車帶著姜棉穿街過巷,一路上兩人都沒怎麽交流,快到姜棉家所在的那條街,在轉彎處有一家國營飯店,到了飯店門口,警察同志突然撐停了車。

“警察同志,怎麽停下來了?我家還要再過去一點。”

這警察是要在這裏吃飯?姜棉下意識地摸了摸自己的口袋。錢是有的,但她身上這會沒票啊。

“折騰了大半天,你不餓麽?吃完飯再送你回去。”

警察同志突然笑了笑,這笑容融化了那張面癱臉,也不管有點發呆的姜棉,轉身把自行車推到邊上去停好。

這是要請她吃飯的節奏?姜棉有點被這驚到。

先是送醫院又要代付醫療費,再親自騎車送回家,現在還準備請她吃飯,人民警察為人民服務,也不是這麽個服務法吧。

但她確實在原主的記憶裏搜不到關一星半點有關他的資料。

不過她感覺現在自己的狀態不太好。總而概之就變笨了。

“警察同志,今天夠麻煩你的了,我回家隨便吃點就行。”無事獻殷勤,雖然對方是個警察,但要說沒點貓膩,她是不相信的。再說她也不差這一點吃的。

“這麽晚了,你自己一個人,頭還受了傷,能做什麽吃?”也許是察覺到了姜棉語氣中的防備,警察同志決定自報家門,“向你介紹一下,我姓周,叫周衛民,這個剛才你應該已經知道了。你可以叫我周叔叔。我以前認識你爸,還在部隊的時候,他曾經救過我的命。”

警察同志目光望向遠方,好像在回憶什麽。他旁邊的小姑娘嘴巴張得老大,無視身邊來來往往的人和車,傻傻楞楞地站著。

突然一陣響亮的車鈴聲,讓周衛民很快回神,看到身邊的小姑娘還在發楞的樣子,用手在她眼前晃晃了,見她還是沒有什麽反應,直接就把人拉進了店裏。

“想吃什麽?”警察同志把姜棉帶到一張桌子邊,示意她坐下,他自己卻沒有落座。

“你和我爸是戰友?”姜棉這會兒終於讓自己不再發楞了,看向警察的目光,滿眼的疑問。

她剛才回想了半天,原主留給她的記憶裏沒有關於這個人一星半點的印象。

不過她倒覺得這應該是真的。只有這樣,警察同志的一切友好行為才有了合理的解釋。原來他的善意來自於便宜老爹,可惜他不在了。

只是這警察同志的年紀看著和自己那便宜老爸的差的有點多,不像同一茬的人,而且原主對他是毫無印象。

如果是相熟的人,更是在同一座城市,就算這警察同志轉業了,按道理兩家人不應該半點交集都沒有。

不過既然這警察同志算是自己這邊陣營的,對自己應該是有利無害,但一想到剛才做筆錄時候他那一副鐵面無私的樣子,又開始回想自己剛才有沒有表現不對的地方。

“我認識你爸,但他不一定記得我是誰,我剛入伍那會兒,他已經是連長了。你爸很厲害。他是個英雄。”警察同志好像猜到她心中所想一樣,給了兩句藏頭露尾的的話,擡手又拍她的頭頂,問她吃什麽。

“隨便什麽都行,我沒什麽胃口。”

姜棉雖然初來乍到,但也知道這年代的人的生活都不太富裕,特別是糧食緊缺,她又不是什麽傻白甜,自己所帶來的加上原主留下的,不但有糧有票還有錢,沒必要剝削人家警察同志的口糧,但說不吃是不可能的。

這人看著面癱,話少,不過姜棉也看出來了,這人決定了的事情可不會輕易被改變的。不想沒完沒了地扯來扯去,她的頭還傷著呢,唯有識趣才能減少麻煩,就找了個沒胃口的借口。

其實她早就餓的前胸貼後背,感覺就算面前給她擺上一頭牛,都能吃得下。

警察同志看了她一眼,沒再說話,轉身到窗口點餐去了。

這個時間點還沒到用餐高峰期,很快,警察同志就端著兩個碗過來了。

一個大海碗裝的是面條,上面還有一個漂亮的荷包蛋,另一個碗裝的是烏亮亮的鹵肉,把面條放在姜棉面前,警察叔叔又跑了一趟。這回端回來的,是一份更大碗的面條,不用說,這份面條是警察同志自己的。另外還有一碗炒青菜。

嗯,這個年代的人,還懂得葷素搭配。看來這人平常的生活也不差。

姜棉看著飯菜,默默給出自己的評價。

飯菜都齊了,兩人也沒再說話,準備幹飯。

警察同志把小的那一碗推到姜棉的面前,大碗的往自己面前挪了挪,便捏起了筷子,挑起面條吹了口氣,大口塞了進嘴。

姜棉看他吃的那麽有味兒,也不再矯情,大快朵頤起來。

這個年代的飯店,飯菜的味道大部分看運氣,反正不用自負盈虧。不過姜棉這次的運氣不錯,碗裏的底湯都被她喝的一滴不剩了。

這年頭的飯店不是那麽容易進的,不但要錢還要糧票肉票。一般人可不會輕易下館子,不過這飯菜的量也是實實在在的。就算警察同志只是給她點了最小的份量,還是把她給吃撐了。

坐她對面的警察同志看到剛才還信誓旦旦的說沒什麽胃口,現在恨不得把整張臉都埋進碗裏的丫頭。什麽都沒說,只是確定人吃飽了,便拎起在醫院開的藥,另外還有剛剛打包好的兩個肉包子。這是原本準備給可能吃不下飯的某丫頭當宵夜的。不過這丫頭胃口這麽好,晚上說不定還真用得上。

兩人很快就到了姜棉的家門口。

姜棉掏出鑰匙開了門,警察同志謝絕了進去喝水的邀請,把手裏的東西遞給姜棉,叮囑了一句“天快黑了,要鎖好門。”正準備走人,轉頭卻看到停在院子裏的那輛自行車,眼睛亮了亮,擡起的腳又放了下來。

“小丫頭,你過兩天要下鄉插隊,這自行車你準備怎麽處理?”

“本來是想讓我同學父母幫忙問問有沒有人要,轉手出去,但今天弄了那麽一出,我就沒時間去問了,實在不行就先放我同學家吧。”

其實原主並沒有考慮到自行車等等一些家裏的大件物什的安排。

她的全部心思都在如何徹底解決那一家三口上面,就連房子也是周悅安的母親主動相問並且幫忙找到了租戶才租出去的。

不難看出,原主心底隱隱藏有一種和對方魚死網破的決然情緒。

“你如果信得過我,我幫你問問,如果行,明天中午我帶人過來看看。”

“行,那就謝謝您了。”這樣的好事當然要答應啊。真的是為人民服務的好警察。姜棉也不再糾結於前世的那點心結了。人最重要的是要活在當下,不是嗎?

“那我明天帶人來,你回去吧,記得鎖好門。”警察同志跨上車,長腿一撐,車就滑出好遠。

“周叔叔!”姜棉的腦海裏突然又多了一絲的記憶,腦子好像也比之前清明了一些。她摸摸頭,這個信息必須馬上告訴警察同志,“關於人販子的事,我突然想起來還有一件事沒說。他們上面好像有一個接頭人叫趙六什麽的,有兩個接頭的地方,一個是在城南的廢品站後面的一個平房裏,那房子門前有棵大樹;另一個地方在紅旗小學門口右邊的第二條巷子裏,那巷子應該叫清風巷。”姜棉晃了晃腦袋,又伸手拍了拍額頭,得到了答案,“對,清風巷32號。”

這兩個地方,都是原主不止一次跟蹤到過的地方。

“嗯,我記住了,你沒跟其他人說過吧?”

“沒有。我就現在跟您說。”

“好。你快回去吧,記得鎖好院門,栓緊門窗。”

警察同志單腿撐地,揮了揮手,示意她趕快回去,一直看著她回去關上了院門,才長腿一蹬地,騎上車飛一般地走了。

姜棉關好院門,就這樣一動不動地站在院子裏回想自己這一天的種種表現。

說真的,一來就遇到警察,她都不知道這運氣是好還是不好。

她都有點害怕跟他打交道了。

不過她還是希望明天可以看見他。這樣自行車就有了轉手的可能,她下鄉前的資本又可以加厚一點點。

明天事明天再理吧,現在得先把自己的處境捋捋清楚。

她擡頭望了望的天色,天還沒全黑,無法估算準確時間,只能猜個大概。

原主是有手表的,不過她一向很少戴,為了今天的計劃,還藏起來了,藏得還挺嚴實,怕被順手牽羊,畢竟她那塊手表可沒做記號。

姜棉懶得去翻了,至於她身上的那兩塊,早就被撥停了。

為了防止有人悄悄摸進來,姜棉把院門關緊上了栓,門栓旁還有一把鎖,也順手鎖上了。

院門裏面這把鎖,一般人家很少裝的。看來原主的爺爺也是一個很謹慎的人,或者說防人之心的意識比這年代的很多人都強。

終於清靜下來,可以安心地歇一歇了。姜棉呼了口氣,回轉身,打量起這座房子來。

正房,廂房,廚房全部加起來,起碼有□□間房,厚實的墻體看著有點年頭了,不過房頂的瓦是全新的。是老屋經過翻新的。不過這老房子不一般,是原身的曾祖花了大價錢建造,當作傳世祖宅的,如果保護好,再過個百來年都不會塌。

整個院子占地面積在城裏也是少見。

姜棉沒那眼力計算占地面積,只從原身的記憶裏比較。

整棟宅子方方正正,不但緊固,大氣,還明朗。規劃也是很合理方便的。

廚房門出來幾米遠的地方有口水井。水井周圍以及和房子齊平的那片空地都做了硬底處理。

院子東邊的空地,開辟出來做了菜地。

院子西邊種了好幾棵樹,早已綠影成蔭。樹底下的地面照樣做了硬底處理,樹蔭下置了一套石制的桌椅,石凳旁邊還有一張木竹結合做成的躺椅。

姜棉躺在躺椅上,望著那一溜的院墻出神。

院墻砌得很高,看上去很結實,很有安全感。離院墻根將近一米處用磚又砌了三四十厘米高的一圈,原本應該是規劃出來的花地,考慮到目前的局勢,種上的全都是菜。

現在還沒開春,新菜還沒種上,地上留著一些上一年摘剩的菜根菜頭。

這座房子,無論是從地理位置,占地面積,建築面積,還是從結構,格局,用料,配套設施,在這個年代來講,樣樣都是一等一的好。也難怪那三個白眼狼會眼紅。

姜棉嘆了口氣,撐起雙手搓了搓臉。一不留神用力過大,手指碰上了額頭的包,一絲疼痛襲上腦袋。

這實實在在的疼痛感再一次提醒她,她真的是穿越了,穿到了1974年的春天。穿到了一個同樣叫姜棉的十六歲的女孩身上。

◎作者有話說:

有讀者指出警察拍女主的頭這細節不好。這意見很好。改了一下。謝謝這位讀者。

自己寫的東西不能回頭看,看了很多地方都想改。

◎最新評論:

不是50年代末嗎?

再看看,有點慢

1,說實話,這個拍頭的動作,真的很弱智,女主頭部腫了個大包,作為一個警察,會這麽無腦的拍頭十次以上嗎,為什麽把一個警察弄成這種設定啊?!正常人看到別人哪裏受傷了,都會避免碰到傷處的。一個曾經是軍人又當了警察的人不可能連這個都註意不到!

2,另外,那個年代,男女有別還是比現在體現地更明顯的,一個警察也不會跟異性過多肢體接觸的,哪怕是善意的,所以這種動作真的很違和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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